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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保护文物

1999-03-24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杨荣 通讯员王秋婵、唐总 我有话说

本报太原3月23日电(记者杨荣通讯员王秋婵、唐总)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和立法权,督促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文物安全和文物保护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山西是全国文物大省之一,地上地下的历史文物和革命文物都十分丰富。1998年1至4月间,就连续发生了7起文物犯罪案件和临汾尧庙广运殿及太原关帝庙春秋楼两起火灾事故,文物犯罪活动呈上升趋势,文物安全和文物保护形势日趋严峻。

去年6月初,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听取了全省文物工作情况的汇报后,向省政府提出了加强文物保护、确保文物安全的若干建议,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文物保护。

此后不久,又有人大代表关注文物保护的报道见诸报端。太原市人大代表王昆顺在《人民代表报》上就永济“黄河大铁牛”出土后面目全非、锈迹斑斑的现状发出呼吁,请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保护国宝。此消息刊出后,省长孙文盛迅速批示:“尽快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珍贵文物。”8月,“黄河大铁牛”保护工程领导组成立,并很快采纳专家建议,形成了“总投资596万元,在原址提升12.2米,下设隔水层”的保护方案,据了解,目前提升工作正在加紧进行,预计今年3月底完工。

去年11月中旬,省政府对省人大常委会的建议作出了反馈,并提出了加强文物保护的具体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尽快出台“关于加强和改善全省文物工作的意见”,强调要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领导责任制;成立“山西省打击文物犯罪领导组”,加大打击文物犯罪的力度,并从重从快惩处一批文物犯罪分子;建立健全文物保护机构,充实管理人员,对国家级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均设立公安派出所;同时,加大对文物安全和文物保护的经费投入,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在1000万元的基础上,从1999年起每年增加200万元用于解决革命文物维修和防火防盗设施的配备。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在督促省政府保护文物的同时,又加快了文物立法保护工作的步伐。平遥古城是迄今国内在历史风貌、文物古迹及历史建筑方面保存最完整的古城,1997年12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1998年,山西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13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提请省人大立法保护平遥古城的议案”。去年11月30日,《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正式通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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